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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我成了首富然后成了凶手

作者:烈焰红莲

字数:160522字

2025-10-20 08:03:12 连载

简介

出狱后,我成了首富然后成了凶手是一本让人欲罢不能的悬疑灵异小说,作者烈焰红莲以其独特的文笔和丰富的想象力,为读者们带来了一个充满奇幻色彩的世界。小说的主角林卫国勇敢、聪明、机智,深受读者们的喜爱。目前,这本小说总字数达到160522字,喜欢阅读的你,千万不要错过这本精彩的小说!

出狱后,我成了首富然后成了凶手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林卫国在看守所里度过的最后一个夜晚,几乎没合眼。窗外的雨早就停了,只剩下屋檐滴水的嗒嗒声,像是为他倒计时的钟摆。他脑子里反复回响着陈志刚那个致命的伪证,还有自己猛然想起的那个可能存在的“不在场证明”。希望像雨后的野草,刚冒出头,就被现实的巨石压住——他怎么才能把这个消息传出去?谁会相信他?

天刚蒙蒙亮,沉重的铁门就被哐当一声打开了。几个面色冷峻的公安人员走了进来,不同于往常的管教,他们手里拿着正式的文书和一副更沉重的脚镣。

“837号,林卫国,出来!”

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林卫国的心猛地一沉,像是坠入了冰窟。他沉默地站起身,配合地伸出双手。冰凉的铐子锁住手腕,接着是那副十几斤重的脚镣,哗啦啦地套在脚踝上,每走一步,都发出沉闷的金属摩擦声,拖拽着他,也拖拽着他那颗不断下沉的心。

他被押上一辆绿色的吉普车,车窗被封死,只能透过缝隙看到外面飞快倒退的街景。熟悉的县城街道,早起买菜的人们,骑着自行车赶着上班的工人……这一切,曾经离他那么近,如今却像隔着一个世界。他知道,这是要去公审大会的现场。

与此同时,清河县人民体育场已经是人山人海。太阳刚升起来不久,就把场地晒得热气蒸腾,但丝毫阻挡不了人们“看热闹”的热情。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有的自带小板凳,有的踮着脚尖,孩子们在人群里钻来钻去。高音喇叭里循环播放着激昂的进行曲,更增添了一种不同寻常的肃杀气氛。

体育场的主席台被临时布置成了审判台,上面挂着红底白字的巨大横幅——“清河县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公审大会”。几个穿着白色制服、表情严肃的法官已经就座。台子两侧,站满了持枪的武警战士,刺刀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在人群靠前的位置,林卫国的娘在家邻居的搀扶下,早早来了,老太太头发一夜间白了大半,眼睛肿得像桃子,死死盯着入口方向。沈兰香也来了,她没跟家里人一起,独自挤在人群里,脸色苍白,双手紧紧攥着衣角,指甲掐进了肉里。她今天特意穿了一件林卫国说她穿着好看的浅蓝色衬衫,像是某种无言的宣告和支持。

人群中,陈志刚和他叔叔陈建业也“恰巧”出现在一个视野很好的位置。陈志刚嘴角挂着一丝难以察觉的得意,看着这人山人海的场面,听着周围人对“杀人犯”的议论和咒骂,他感觉自己是这场大戏的幕后导演,一种扭曲的成就感油然而生。陈建业则面无表情,目光偶尔扫过全场,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

突然,高音喇叭里的音乐停了,一个威严的声音响起:“把犯罪分子押上来!”

人群瞬间骚动起来,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

几辆吉普车和卡车驶入场地,车门打开,林卫国和其他七八个剃着光头、戴着脚镣手铐的犯人被公安人员粗暴地押了下来。他们每个人胸前都挂着一块大木牌,上面用黑墨写着名字和罪名,名字上还用红笔打了大大的叉。

林卫国的牌子上写着——“故意杀人犯 林卫国”。

他看到那三个字和刺眼的红叉时,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几乎停止跳动。耻辱、愤怒、冤屈……种种情绪像火山一样在他胸腔里奔涌。他被两个公安人员反拧着胳膊,推搡着走向主席台。脚下的脚镣哗哗作响,每一步都异常艰难。

“看!那就是杀人的小木匠!”

“年纪轻轻,心肠咋这么狠毒!”

“枪毙!必须枪毙!”

“打死他!”

人群里爆发出各种议论、咒骂和口号声,如同海啸般向他涌来。无数道目光,有好奇,有鄙夷,有愤怒,像针一样扎在他身上。他试图在人群中寻找熟悉的面孔,看到了几乎瘫软的娘,看到了泪流满面、用力捂着嘴的沈兰香……

“娘!兰香!”他想喊,喉咙却像是被堵住了,发不出声音。

他被押到主席台正前方,强制按着头,面向黑压压的人群。他能感觉到太阳穴上的青筋在突突直跳。

审判长开始用洪亮而毫无感情的声音宣读判决书,通过高音喇叭传遍了体育场的每个角落:“……被告人林卫国,因追求女青年张小花不成,遂起歹意,于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五日晚九时许,潜入清河县百货公司女工宿舍,采用扼颈手段,将张小花杀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民愤极大……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每一句指控,都像一把重锤,砸在林卫国的心上。他浑身发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极致的冤屈!

当听到“上述罪行,有证人陈志刚亲眼目睹其逃离现场……”时,他再也忍不住了,猛地抬起头,用尽全身力气嘶吼起来,声音嘶哑却穿透了部分喧嚣:

“我冤枉!陈志刚撒谎!我没杀人!王经理和陈建业他们倒卖布票,杀人灭口!我冤枉啊——!”

这一声喊,如同平地惊雷,让喧闹的会场出现了瞬间的寂静。

台上的审判长和官员们脸色一沉。

“不许狡辩!低头!”旁边的公安人员用力按下他的头。

人群也炸开了锅。

“还嘴硬!”

“死到临头还想拉垫背的!”

“严惩杀人犯!”

他的喊冤声,如同投入狂涛的一颗小石子,瞬间就被更大的声浪淹没了。没有人相信他,或者说,在这种群情激愤的场合,没有人愿意去相信一个“铁证如山”的杀人犯。

沈兰香听到他的喊冤,心如刀绞,她想冲上去,却被身后的人牢牢挡住。林母听到儿子的喊声,再也支撑不住,眼睛一翻,直接晕倒在地上,邻居赶紧手忙脚乱地掐人中、呼喊。

陈志刚在台下,听到林卫国喊出他叔叔的名字,脸色微微一变,但看到周围人群的反应,又放下心来,低声啐了一口:“死到临头还乱咬!”

审判长加快了语速,直接跳到了最后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林卫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死缓!

这两个字如同最终的判决,重重砸下。

林卫国只觉得耳朵里嗡的一声,后面审判长念的其他犯人的罪行和判决,他一个字都听不清了。世界在他眼前失去了色彩,只剩下灰白。他被人像提线木偶一样架着,转身,押下台。

他看到了母亲被人抬走时软垂的手,看到了沈兰香冲破阻拦试图靠近却被推开时那绝望的眼神和满脸的泪水……

完了。一切都完了。

死缓,意味着他暂时不会吃枪子儿,但也意味着,他的人生,他所有的希望和清白,似乎都在这一刻被彻底埋葬。他将戴着“杀人犯”的帽子,去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度过漫长的刑期,甚至可能老死在那里。

巨大的绝望和无力感,像冰冷的潮水,瞬间将他吞没。他不再挣扎,不再喊叫,像一具失去了灵魂的躯壳,任由公安人员将他粗暴地塞回囚车。

囚车的门哐当一声关上,隔绝了外面的喧嚣,也仿佛隔绝了整个世界。

车内昏暗,只有几个犯人粗重的喘息声。林卫国靠在冰冷的车壁上,闭上眼睛,两行滚烫的泪水,终于不受控制地滑过他那年轻却已布满沧桑的脸颊,和汗水、尘土混在一起,砸落在车厢地板上,悄无声息。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致命的一击,他该如何承受?那黑暗中刚刚看到的一丝微光,是否还能指引他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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