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我在七十年代靠打猎做首富》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广浩艾晓芳,整体故事非常经典,荡气回肠,属于都市种田小说。目前连载中,更新了490720字,最新章节第217章 有些人就是天才!。喜欢都市种田小说的书友们直接冲哈!这本书又名《重生70,千亩大山都是我的猎场》。
一、作品简介
最近非常热门的一本书《重生:我在七十年代靠打猎做首富》,它的作者是居家小米虫,主角是广浩艾晓芳。主要讲述了:好一阵折腾,晚饭终于好了。河虾放不得,所以艾晓芳全给煮了。为了庆祝广浩不走,她还一狠心,将家里仅剩的一点小米煮了,煮了一锅香喷喷的河虾粥。除了河虾粥,她还做了个红烧鲢鱼。不得不说,艾晓芳是真的全能。不……
二、书友评论
很好看,重生:我在七十年代靠打猎做首富这本小说比有的分数高的小说还好看。是我喜欢看的小说。我看小说如果看不下去的话,基本上看不了几篇就没有翻阅的兴致了,这本小说就越看越好看!加油居家小米虫作者大大,赶快更新!
三、作品赏析
好一阵折腾,晚饭终于好了。
河虾放不得,所以艾晓芳全给煮了。
为了庆祝广浩不走,她还一狠心,将家里仅剩的一点小米煮了,煮了一锅香喷喷的河虾粥。
除了河虾粥,她还做了个红烧鲢鱼。
不得不说,艾晓芳是真的全能。
不止出去干活麻利,家里家务活也是一把好手,就拿做饭来说。
现在这个年代,基本上除了盐巴辣椒,大蒜生姜就没有其他调料了。
结果艾晓芳依旧能把红烧鲢鱼做的色香味俱全,吃的广浩差点没有把舌头给吞进去。
坐在艾晓芳旁边,吃着她做的爱心饭菜,虽然四周是简陋的黄泥墙壁,桌子也是拿砖头垫着的三条腿桌子,但是广浩就觉得开心,幸福。
然而吃着吃着,广浩就发现有些不对劲的地方了。
艾晓芳虽然一直在夹鱼,然而自己却很少吃,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干一件事情,那就是给广浩挑鱼刺。
夹起一块鱼肉,将鱼刺小心翼翼的全挑出来,然后夹到广浩碗里,就着筷子上残留的鱼肉,吸两口,然后刨一口河鲜粥,继续夹肉,挑刺!
半条鲢鱼都被广浩吃进了肚子里面,结果她一口没吃,全靠着筷子嗦。
艾晓芳这种行为,如果放在现代,估计要被小红薯上面的现代化女性网暴不知道多久。
满脑子都只有广浩,啥东西都紧着他。
妥妥的女性大舔狗,愚蠢的恋爱脑。
然而,如果不是真心喜欢,谁又愿意做舔狗呢。
她是真的喜欢广浩,爱他爱到了骨子里面。
看到这一幕,广浩心都要碎了。
这就是自己媳妇,满心满眼全是自己的媳妇啊!
夹了一块儿鱼肉,广浩学着艾晓芳,细心的将里面的鱼刺全剃掉,然后将鱼肉放在她碗里。
“晓芳,给你吃。”
看到碗中白嫩的鱼肉,艾晓芳顿时一愣,随后她赶紧将鱼肉夹给了广浩,露出傻乎乎的笑容。
“嘿嘿,我吃饱了,给你,都给你吃。”
吃饱?
从上桌到现在,一碗稀饭她从头喝到尾,鱼肉舍不得吃,饭都不敢添第二碗。
她还要天天出去干活,小猫都比她吃的多。
广浩一把抓过艾晓芳的碗,然后亲自给她打了满满一碗河鲜粥,放在她的面前,再把鱼肉放在她碗里。
“吃!”
“这剩下的半条鱼,锅里面剩下的河虾粥都是你的,你必须把他们全部吃完。”
“你要是敢不吃,我明天就回城里去。”
艾晓芳还想要继续推辞,结果一听这话,顿时吓得脸色都变了。
赶忙捧起饭碗就开始狂吃,一边吃还一边说道。
“别别别,广浩哥,你别走,只要你别走,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我吃,我现在就吃。”
看着媳妇大口大口的喝着河虾粥,大口大口的吃着自己给她夹的鱼肉,广浩的脸上全是笑容。
“这才对嘛,记得我之前刚见你的时候,你还是个丰满的小圆脸,现在都瘦成瓜子脸了。”
“我不喜欢瓜子脸,我就喜欢你的小圆脸,还有你那漂亮的酒窝。”
“所以你以后每顿都要吃饱饱,要是敢把自己饿瘦了,我就回城不要你了。”
艾晓芳一听这话,吃饭的速度变得更快了,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狼吞虎咽。
她不怕苦,不怕累,就怕广浩不要她,只要广浩愿意留在她身边,别说把自己养成小圆脸,他要是喜欢,自己胖成小猪都没问题!
“嗯,你放心,广浩哥,我一定会听话的,只要你别走,最多给我一个月,我就能重新变回之前的小圆脸。”
“嗯,真乖,再奖励你一块儿鱼肉。”
“广浩哥。”
“怎么啦?”
“你真好,我感觉自己好幸福,就跟在做梦一样。”
“小傻瓜,这可不是在做梦,我们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好的,行了,吃饭别一直说话了,小心被鱼刺卡住了。”
“嗯!”
……
五斤多的大鲢鱼,三斤多小河虾,全被广浩和艾晓芳吃的干干净净。
艾晓芳第一次吃撑了,坐在凳子上起身都有些困难。
看着她鼓着小脸喘气的样子,广浩乐呵呵的笑着。
“吃撑了就去走走,这些碗我来洗。”
说完,他就开始收拾碗筷。
“广浩哥,你怎么能干这些呢,放着我来。”
艾晓芳怎么舍得让他干活,撑着肚子就要来洗碗。
“怎么,又不听话了,不听话我就回城里去咯。”
广浩板着脸,故意吓唬她。
这招对艾晓芳可谓是百试百灵,伸到一半的小手赶紧缩了回去。
“好好好,我不洗,我不洗,广浩哥,你别一直吓唬我。”
“想要我不吓唬你,那就乖乖听话!”
掌握了对付艾晓芳的绝招,广浩心情非常愉快,一边洗着碗,一边还在厨房哼着小曲。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长得好看又善良。”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鞭子粗又长!”
艾晓芳就靠着房门口,看着广浩站在厨房洗碗,嘴里还哼着动听的小曲。
小芳?
这是广浩哥专门给我写的歌?
唱的真好听。
广浩哥今天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不止不回去了,还跟大哥一起去抓了那么多鱼,给自己挑鱼肉,吃了饭主动洗碗。
今天发生的一幕实在太幸福了,幸福到艾晓芳做梦都不敢这么奢望。
观音菩萨,玉皇大帝,如来佛祖,如果今天发生的一切都是梦,请你们让我一辈子都不要醒过来。
捧起双手,傻乎乎的艾晓芳开始虔诚的祈祷。
70年代的天黑得很早,差不多晚上八点就已经全黑了。
这个年代可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吃饱喝足,自然就该上床睡觉了。
广浩早就迫不及待了,洗漱完了之后就开始往被窝里面钻。
“来来来,媳妇,被窝给你暖好了,你赶紧上来。”
艾晓芳知道暖被窝是假,想要欺负自己才是真的,不过这是自己的丈夫,又是自己最喜欢的男人,对于那种事情,她并不排斥。
脱掉深蓝色工装服,艾晓芳全身上下就只剩下一件肚兜。
这个时代其实是有内衣的,不过艾晓芳家里穷,根本买不起内衣,只能穿肚兜。
不过就算只是穿着肚兜,艾晓芳也把广浩迷得眼睛都瞪圆了。
房间里面没有开灯,靠着皎洁的月色只能朦胧的看到一点影子。
艾晓芳就这样站在床前,皮肤在月光下白净到透亮。
而且她身材好的极其夸张,那夸张的S型曲线简直比现代的专业健身女郎还要标准。
广浩狠狠的吞了几口口水,然后一把将艾晓芳拖到了床上。
“媳妇,你真漂亮!”
赞美完媳妇,广浩迫不及待的就准备享受这块美肉,结果才刚刚拉上被子,外面就响起了咚咚咚的敲门声!
小说《重生:我在七十年代靠打猎做首富》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