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脑洞是小编非常喜欢的小说类型,尤其最近很火的《我,最强毒士,带废物公主登帝位》简直让小编爱不释手,书中代表人物有林易苏禾,在作者大大“盖兹比不会翻身”的精心编著下,内容非常精彩不落俗套,目前已经更新279456字,最新章节第135章 苏禾的决策。这本书又名《最强毒士,我拉低女频世界下限》。
一、作品简介
看小说,千万不要错过盖兹比不会翻身的《我,最强毒士,带废物公主登帝位》,主角是林易苏禾。主要讲述了:在回到公主府后,苏禾就回房休息了。林易也终于有了闲暇功夫,可以去做点别的了。穿越两天了,他一直在为那个脑子不好使的公主未雨绸缪,可是很伤脑细胞的。他决定,今天下午去找点乐子。但要说起这古人寻欢作乐的法……
二、书友评论
bro以为光恶毒就就叫毒士了,主角的所作所为跟“毒士”中的“士”毫无关系。与毒士的藏锋守拙,运筹帷幄,洞察人心不同,主角嚣张跋扈几乎全靠武力横推。而且计策十分抽象,作为唯一个谋士应该担任谋主的职责,但是只能靠系统补丁计策合理。得罪宗教,权贵,学子。宗教愚民能失你民心,权贵掌商能控你财路,学子散谣能断你人才。而且刨腹验子其实应该是公主已起杀心再献出来更适合。对于圣母的公主我会先点出可能不是亲生为由拖延纳妾,后面找个替罪羊并找个风化点的骷髅埋他们祖坟到时候挖出来做个滴骨认“亲”,或是派人到公主一些必经之路传大声谈论“老爷纳一小妾逼死正妻”这种乱七八糟的言论来借公主刀杀那个小妾,这样就是公主自己想杀。我就从这事中摘出去了。
开头就是为一母同胞的弟弟祈福。后面公主又成了先皇和皇后唯一的孩子。都有一母同胞的弟弟了,手握重兵的公主姐姐却推举别的后妃的孩子上位。那些将军们也没有劝说什么的吗?
嗯,这本书其实有女主,女主就是黄河。
一般,强行阴谋诡计罢了,那个东方明明清楚会有人来杀的 结果不安排铁浮屠来守
挺好看的。就是看到有什么不合理之处。评论区底下总会有人说:嗯,女频正常了。那不是男频的风格吗?就比如说以身相许那一段。女频如果要以身相许的话,那不是应该往更高的人吗?这应该是男频的风格吧。主角随随便便做点儿什么,一大堆女生过来以身相许。比如说女帝呀,校花呀,还有什么世家贵族。我都怀疑评论区到底看的是什么软件了,又或者是哪个年代的书了?这本书的话倒是没什么毒点(我认为的)。圣母别进。
三、作品赏析
在回到公主府后,苏禾就回房休息了。
林易也终于有了闲暇功夫,可以去做点别的了。
穿越两天了,他一直在为那个脑子不好使的公主未雨绸缪,可是很伤脑细胞的。
他决定,今天下午去找点乐子。
但要说起这古人寻欢作乐的法子,来来回回也就青楼楚馆,赌场酒肆那些。
林易对此是统统不感兴趣。
倒也不是说他的哪方面功能有障碍,主要是对他这种人渣来说,相比于这种声色犬马的乐子,他还是会更喜欢那种比较刺激的。
你问什么比较刺激?
……
大楚皇都,鬼市。
戴着一张鬼面的林易,已经站在这条漆黑巷子的尽头。
放眼望去,昏暗摇曳的烛光下,许许多多戴着鬼面的人,在其中穿梭步行。
鬼市带鬼面,是这条巷子一直以来的传统。
而且这条巷子都叫做“鬼市”了,定然也不是寻常的巷子。
这是一条建在地下的巷子,没错,在生产力极其落后的封建社会,能出现一条完全建造在地下的巷子,就足以说明它的特殊。
而且鬼市的入口,是一家看上去十分寻常的书铺,在挪开铺子最里面的那个书架后,就是一条幽长的隧道,穿过隧道后,便能豁然开朗,抵达真正的鬼市。
林易迈开步子,走进了鬼市。
这巷子一眼看不到尽头,除了那些面戴诡异面具,动作步伐迷乱的客人,还有就是各种售卖奇怪商品的摊位。
林易第一个映入眼帘的摊位,是一个摆满森森白骨的桌子。
一个看上去几乎是半身入土的老妪,正坐在桌子前,她上半张脸带着鬼面,下半张脸却比鬼面更加可怖,皮肤像是垂坠的纸皮,上面遍布绿色或是黑色的斑点,还长满白色的毛发。
“客官,看看吧,白骨首饰。”
老妪笑着,露出仅剩的几颗牙齿,她的皮肤在颤抖,可以看到其中陈年的脏污。
“你这是真的白骨吗?”林易问。
他随手拿起了一个漂亮的手镯,似乎是用磨过的手指骨串成的,最中间是一颗绿色的珠子。
“放心吧!包真的,都是活人剔骨。你拿的那个镯子,可都是用十四五岁少女的指骨做成的。”
老妪道。
“那这个呢?”
林易又拿起了一个碗装的容器。
“少女的头骨,而且都是模样精巧的漂亮姑娘,在睡梦里掀开的头骨,没有任何变形,纯天然的艺术品。”老妪笑得更加可怖了。
“你从哪弄来的这些少女?难民?还是孤儿?”林易把玩着头骨碗,脸色镇定自若,甚至有几分玩味。
“我不用那些穷酸人的骨头做饰品,虽然说不上都是高门大户,但也清一色的书香闺女。”
“书香家的女儿,怎么会落到你的手里?”
“你猜?”老妪意味深长道。
林易也不用猜,想必这个老妪也都是运用一些拐骗,迷香之类的办法,将这些书香门楣的姑娘带走,剔骨剥皮,做成了这一桌桌的饰品。
即便是在现代社会里,拐卖女子这种事情,都是屡见不鲜的,更何况在这种更加混乱的封建社会。
至于拿活人骨头做饰品这种买卖,虽然明面上很少见,但在这种几乎没有道德可言的鬼市里,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在这里,可有远比白骨饰品更加恐怖的买卖。
“所以……要不要买?”老妪又问:“头骨酒杯,卖你十两银子,手镯便宜点,三两就够。”
“我出五十两银子,买你脖子上那颗狗头,如何?”林易和煦的问道。
老妪闻言大惊,从桌子下面掏出来了一把弩弓,指着林易:
“你是来砸场子的吗?”
刚说完……
刺啦——
老妪的人头便已然从她的脖子上脱落,她错愕的神情还没有消散,血溅了林易一脸。
“五十两,这买卖……我接了。”
一个阴森的声音响起。
老妪的身后,不知道何时,多出了一个干瘦得像是骷髅的男人,他脸上也带着一张黑色的骷髅鬼面。
手中则握着一柄带血的利刃。
显然,老妪的头颅就是被他割下来的。
“你这就把她杀了?”
虽然林易对鬼市的混乱早有心理预期,但当街杀人得如此干脆,还是让他略有些意外的。
干瘦男人笑道:
“在鬼市,任何东西都是可以买卖的,你既然出价杀她,我就可以接这个生意。”
“爽快!”
林易也癫狂的笑了起来,他又问道:
“所以……路上的这些客人也都能杀吗?”
“客人当然不能杀,杀了之后,鬼市的‘判官’会找你兴师问罪的。不过其他的摊贩可以杀,如果客人也能杀,这估计到处都是杀人夺财的。”
“那可惜了。”
“不可惜,你若是想杀哪个客人,只要价格开得合适,我跟出去帮你杀了。”
“再说啊!”
两人一边颠笑,一边交谈着。
简直就是两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在对话!
随后,林易在腰间取出了一包沉甸甸的银子,扔给了干瘦男人。
这是说好的,买老妪命的钱。
“问一下如何称呼啊?”
林易显然对干瘦男人有了几分兴趣。
“叫我骷髅就行。”
骷髅清点了一下袋子中的银两,确认无误后,又抬头看向林易:
“我在对街卖五石散,但也会点杀人术,下次有这种买卖,还找我。”
“好啊!”
林易嘴上答应,但心里可不这么想。
五十两杀一人,确实有点贵了。这得卖多少人去黄河挖河道才能挣回来?
但是杀掉这么一个讨人厌的老妪,又让林易心情舒畅,看在这个的份上,五十两银子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骷髅是吧?我想问问,你们这儿今天有卖女人的地方吗?”
林易忽然开口问道。
骷髅会心一笑,露出看破一切的目光:
“怎么?想买个女人回去解闷?”
“这你就不用管了,你说出来我想听的答案,再给你三两银子。”林易道。
听到有银子拿,骷髅立刻认真了起来,他回忆道:
“卖女人在鬼市,可太寻常了。”
“可我要买的,不是寻常女人。”
“你要买什么女人?”
“杀人如麻的妖女。”林易一字一顿的说道。
小说《我,最强毒士,带废物公主登帝位》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