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完结的年代小说《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是由作者大大“良辰美景111”所创作,小说主人公是公孙十年黎清歌,已经更新了316623字,最新章节第150章 番外 一生唯爱一人。小说整体内容精彩绝伦,节奏紧凑,不拖泥带水,看起来不要太爽!这本书又名《美女知青被读心后,女主被退婚了》。
一、作品简介
网络作者是良辰美景111的经典佳作《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火爆上线,主角是公孙十年黎清歌。主要讲述了:村支书干活熟练,一会的功夫就把地里的活给干完了。他眼神乱瞟,一直关注着黎清歌的方向,想着新知青第一天上工,肯定很生疏,他可以去指导一下,顺便找机会占占便宜。村支书把锄头扔在地上,迈步朝黎清歌走去。地里……
二、书友评论
太好看了,女主的性格我喜欢的杠杠的,也不狂,也不飘,作者的作品太棒了
很好看,女主打得了坏蛋、斗得过仇人、怼得了极品,还能到处吃瓜。男主属于后盾,被迫吃瓜津津有味,对女主也是一世恩爱不移。文里的3个系统,除了女主的系统,另外两个就是来搞笑的,永远都是在失败和努力的路上,实打实的《失败乃成功之母》偷笑
三、作品赏析
村支书干活熟练,一会的功夫就把地里的活给干完了。
他眼神乱瞟,一直关注着黎清歌的方向,想着新知青第一天上工,肯定很生疏,他可以去指导一下,顺便找机会占占便宜。
村支书把锄头扔在地上,迈步朝黎清歌走去。
地里的社员们忙着割稻子的同时,还养成了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的本事,附近的一点风吹草动,都别想瞒过他们的眼睛和耳朵。
有人用隐晦的眼神观察村支书。
王兰的脸蛋已经红成了猴屁股。
啊……啊……村支书朝她走过来了,怎么办?虽然他长得不算丑,但是他有老婆啊,万一他老婆吃醋,把自己揍一顿怎么办?
这一瞬间王兰内心想了很多东西。
村支书沈平安低头不解的看着在前面挡路的女人,王兰不停地对着眨了眨眼。
看的沈平安一激灵:“王知青,你眼睛怎么回事?是抽筋了吗?”
王兰:抽你妹,没看出我在抛媚眼吗?
沈平安:这是抛媚眼?真是长见识了,一直翻白眼,就像随时要死掉似的。
他吓得往后方退了一步,这个王兰不是想碰瓷吧?
越琢磨越觉得自己想的对,想着看向王兰的眼神都不对劲了,这王知青不但长的丑,心眼子还坏透了,呸。
不行,不能给她碰瓷的机会。
想着,他就从右边绕了过去。
眼角余光感到有一颗光秃秃的脑袋,斜斜地往他身上倒了过来。
沈平安这次真是的受到惊吓了,他现在无比确定,王兰这个死女人就是想碰瓷。
呵,也不去十里八村打听打听,他沈平安可不是什么善茬。
王兰内心世界非常的丰富,沈平安被太阳晒的脸红,她以为是看到她才红了脸。
心里还想着,公孙十年是她的理想型没错,沈平安这样的帅气大叔她也要,通通都要。
然后就看到沈平安竟然换了个方向,内心不由着急,一个不稳就要摔倒。
沈平安可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能在猪嘴岭当了几十年支书,也是个有心机有手段的人。
只见他抬手一推,王兰就倒在地上,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
倒在地上的一瞬间,看着村支书远去的背影,她很快就自洽了,沈平安肯定是怕离她太近了惹人非议,绝对是这样的。
“黎知青,你们新来的几个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黎清歌头都没抬回答道:“不用了,谢谢支书,我都快忙完了。”
察觉到他黏腻的眼神,真令人恶心,好想一脚把他踹飞了。
从小瓜那里,黎清歌已经知道村支书不是个好东西,连话都不想跟他多说。
沈平安见此也不多纠缠,来日方长,他摇了摇头,一副老好人的样子抬脚离开了。
地里的妇女们边干活边聊天,聊的都是东家长西家短,或者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白薇的身体摇摇欲坠,豆大的汗珠顺着她的额头滚落下来,一滴一滴,重重的砸在黑土地上。
她已经几十年没干过活了,上辈子养尊处优,现在再经历一次,还以为自己可以的,经过亲自实践才发觉高估了自己。
村里的小伙子们眼神担忧的看着她,那楚楚可怜的样子真是让人心疼。
穆川在另一块地里挥汗如雨,此时也是分身乏术。
舔狗二号张伟凑了过去。
“白知青,你怎么样,第一天上工,太累了就不要勉强,不如你去旁边歇着,我帮你干。”
白薇一脸难为情的咬着唇:“张知青,谢谢你,我自己可以的。”
张伟是老知青,下乡两年了,地里的活对他来说驾轻就熟。
愈发热情道:“没事,你去旁边坐着,知青们之间就得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白薇假装为难地坐在地头上,看着张伟一下一下熟练的割着水稻。
张伟内心麻酥酥的,想着白知青还在身后看着他呢,割起水稻来更加卖力了,镰刀都被他舞出了残影。
旁边地里的婶子们互相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就说这白知青不是个好东西吧,刚来几天啊,就勾搭男人了,她们年龄大,看人可准了。
到了中午该吃饭的时候,各家各户都把带去的干粮拿了出来。
有的是玉米饼子,有的是窝窝头里面放咸菜,知青们都饿的前胸贴后背。
他们拿着工具就往知青点跑。
新知青来了以后,又重新分配了一下做饭的小组,党爱国有私心,说一男一女搭配组队做饭,他想把黎清歌和他分到一个队里。
算盘是打的挺好,奈何还没张口呢,何秋菊就跳了出来。
“我支持,我和爱国一个队,剩下的你们自己分吧。”
听她开口,党爱国的脸色沉了沉,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好开口拒绝,这和他老好人的人设不符。
只能被迫点头同意。
二号舔狗张伟会做饭,虽不是多好吃,起码能做熟了,他打算邀请白薇一起组队。
话到嘴边还没开口呢,就被穆川抢了先。
“我和薇薇比较熟,我们俩一个队吧。”
王兰疑惑道:“党知青,我们知青点13个人,如果两个人组队的话,就多出来一个人,多出来的人怎么办?难道自己一个组?”
党爱国说道:“这你放心,多出来的人可以随便选一个队伍加入进去。”
大家自由组队,最后剩下黎清歌,公孙十年和王兰,他们三个自然成了一组。
王兰那个花痴本来就打算去公孙十年的队伍,这下如愿以偿,心里乐开了花。
每个队伍轮流做饭七天,他们有一周单独接触的时间呢,可以好好培养感情了。
黎清歌:还有我呢,难道我不是人?
王兰还真是忽略了黎清歌的存在,心里眼里都是公孙十年。
今天负责做饭的就是黎清歌那个三人小组。
进了院子,公孙十年很自觉的坐在灶前烧火。
他笨拙地拿了个火引子,半天才把柴火点着,再往大铁锅底下塞干燥的木头。
公孙十年打小身份贵重,哪里干过这种粗活,还是摸索了半天才把锅烧热了。
期间王兰几次找机会说要教他烧火,都被公孙十年冷着脸拒绝了。
小说《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试读结束!